电动自行车停楼道拒不改正北京两名车主被罚700元

6月13日消息,据北京密云消防公告,在对当地某小区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中,消防救援支队发现该小区的两栋高层建筑疏散走道内各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消防救援人员立刻联系了车主,并要求其纠正这一违规行为。同时,结合近年来高层住宅...

6月13日消息,据北京密云消防公告,在对当地某小区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中,消防救援支队发现该小区的两栋高层建筑疏散走道内各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消防救援人员立刻联系了车主,并要求其纠正这一违规行为。同时,结合近年来高层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案例,消防人员还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现场法律普及教育。

然而,车主冯某和刘某拒绝配合改正。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冯某和刘某各处以人民币700元的罚款。

据了解,私自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消防通道、楼梯间属于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违法行为人面临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如上述违法行为发生于高层民用建筑内,则适用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

即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停楼道拒不改正北京两名车主被罚700元-图1

文章内容举报

本文转载于:快科技,仅供信息分享,无其他用途

阅读前请先查看【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供展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121726690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jingfakeji.com/tech/81609.html

上一篇 2024年06月13日 16:50
下一篇 2024年06月13日 16:5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121726690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