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8月18日,在浙江金华发生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当天凌晨,一名男子醉酒后做出“神操作”——他竟扛起电动车步行回家。
到了第二天,男子回到烧烤店寻找车钥匙,老板查看监控后,对此场景也是哭笑不得。
据老板介绍,这名男子当天来店里喝酒之前就已经喝过一些酒了,而且他应该是住在附近的。
而老板也是在男子第二天回来找车钥匙,翻看了监控后,这才看到了男子扛电动车回家的那一幕。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驾驶何种车辆,醉酒状态下都极度危险。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里的“车”可不仅仅指机动车,还包括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醉酒驾驶!
同时,对于酒精含量的判定有明确标准: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则属于醉酒驾驶。
也就是说,只要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且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就构成了“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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